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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少年行 第15章 打工团--“血兰”

第一卷:少年行 第15章 打工团--“血兰” (第2/2页)
  
  郑东不会告诉林莎,200万美金只是一种善意、一条纽带、一种奢望。
  
  ··········
  
  上午林竺觉来了,林竺觉和郑东、林莎三个人关在书房里密谈。
  
  “林莎,昨晚没伤到吧,出了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不第一时间告诉我?”林竺觉把林莎上下打量了几遍。
  
  “郑东也是,今天才告诉我,我如果跟林莎一起去大学报到,晚上肯定就一起回家了,也不会遇到枪击案。”
  
  “是,先生,是我虑事不周。”郑东点点头。
  
  “准备好了吗?我要带林莎出去一趟,有些事情该让孩子知道了。”林竺觉对郑东说了一句。
  
  “是,但最好带上小姐那几个同学。现在风声紧,带上几个孩子好掩人耳目,毕竟小姐还要正常上学、生活。”郑东建议到。
  
  “要带我去哪儿?”林莎没听郑东说起。
  
  “一艘大游轮。”郑东答道
  
  “那叫上天语他们,也好有伴儿。”林莎经过郑东洗脑,已心神领会。再说自己家付了那么多钱,也不能让易风闲着。
  
  “好吧!”林竺觉不想拂了林莎的意,点头答应。
  
  易风三个从天语口中获悉了行程,听说去一艘大游轮,一路都兴高采烈。
  
  45分钟之后,车队停下来,路牌上写着几个大字,“金丝鹿码头”。
  
  一下车,林莎和易风四个少年就被眼前场景给震住了。
  
  作为金丝鹿码头的标志性建筑,15层楼高的圆顶码头渔政楼的身后,停泊着一艘与圆顶齐肩高的巨大游轮,在巨大船体面前,码头上不论是建筑还是其他船舶,简直就成了侏儒。
  
  目测来看,这个庞然大物足有四五百米长,能超过4个足球场,虽然没走到近前,不好确定它的宽度,但仅看侧面就令人咂舌。
  
  这哪里是艘游轮,简直就是座海上城堡。
  
  “这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22万吨的超豪华游轮,‘女王号’。”林竺觉一脸骄傲,毕竟这艘游轮,有他们林家一半产权,足以支配她。
  
  “哇,塞,没想到是这么一个大家伙。”易风发出由衷赞叹,游轮能建成这样,也算是开了眼界。
  
  “里面还有惊喜。”林竺觉心情不错。
  
  被吊起胃口的年轻人迫不及待登上了游轮,之前注意到码头人员严格的安检手续,几人的枪留在车上。
  
  上了船,易风几个没轻易迈步,因为面前是一个中央公园。是的,一座中央公园,船上公园。
  
  脚下所在,没有地板,没有多排座,也看不到救生圈。有的是鹅卵石小径,花砖围拢的草坪,精致的花圃,白色的遮阳伞,中间还有一个圆形的泳池。不仅如此,草坪上还有高大的树木。
  
  不曾亲眼目睹的人绝对难以想象,这艘巨大的游轮里竟有这样一个100多米长,20多米宽的中央公园,它直面天空,草木葱茂,充满了热带风情。
  
  而夹着公园的两侧八层甲板探出的平台像极了两座隔邻相望楼房的整齐阳台。走在鹅卵石小径上,就仿佛置身于美利亚海滨小镇一般。
  
  “总共是16层甲板,从我们脚下位置,上下各分八层。你们看,单单那几棵树就足足占去了两层半甲板的高度。”林竺觉热情介绍。
  
  此刻女王号上从身边走过的男女老幼,个个旁若无人的专注于自己感兴趣的事,晒太阳,聊天,还有人正支着画板,给一位贵妇画像。
  
  一切都生机盎然,对于一个设计容量达6000人邮轮而言,已经搭乘的旅客确实算不上拥挤。
  
  林莎和叶天语结伴游历一番之后,郑东来招呼林莎去了别处。
  
  临行前,林莎习惯性扫了一眼,却见易风几个浑不在意,各自逍遥,一点都没有打工仔的觉悟。
  
  当然林莎不知道常飞往那儿一站,半径200米区域都是他的可测范围,何况这终归是艘船。
  
  于是,等林莎消失在一扇门后不久,易风几个便聚在了一起,等常飞确定了方位便开始选位置,好在游轮体积够大,人少房间多,四个人很快便消失在回廊曲折间。
  
  第5层甲板有一个储物间,为了配合叶天语的听力,几个人才找到这么一个合适的所在。
  
  与他们一层甲板之隔的左下角部位,常飞感测到林莎所在。
  
  “房间里包括林莎有21个人。”常飞扭头对易风说。
  
  “听他们说什么?”易风对天语道,
  
  “林叔叔说大哥被人暗杀,但组织不能群龙无首,林莎作为他大哥的独女,按规矩,应该继承父志,做掌舵龙头。现在下面乱哄哄的正讨论。”叶天语说完停顿一下。
  
  “掌舵龙头,嘿嘿,我就知道,这家人表面光鲜,实际上就是个贼窝子。”
  
  易风一竿子打翻了一船人,顺带把林莎也扫了进去。
  
  “林莎不知情,她现在问郑东是怎么回事。”叶天语继续。
  
  “原来,林家是数一数二的走私黑帮,郑东虽然说的婉转,但林莎被吓得够呛。”
  
  “这位大小姐,是个傻妞。”易风摇头。
  
  “林莎说话了,她拒绝了,说打死不做黑帮老大。怎么能面对一帮黑社会说这么直白呢!”叶天语不免有些担心。
  
  “我早就说她傻吧”,易风说着起身。
  
  “干啥去?”守门的赵盾问。
  
  “提前准备,别让她死在里面。”易风见天语摆手,停步继续听。
  
  “别担心,有人说话,是个中年男子声音。”
  
  “说让大小姐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带领一帮粗痞确实也难为她了,不如干脆让林二哥掌舵。”
  
  易风几个一听,八成是林竺觉的人,不过对林莎而言,这或许是最好的选择,毕竟领导黑帮不是分家产,她爸就是例证,不做也罢。
  
  “现在是那个开快艇接我们进来的黑熊说话。”天语记得这个人。
  
  “他说了,不管大小姐愿不愿意做,道上的规矩不能坏,他不是不同意林二叔管理帮派,但就算是大小姐置身事外,在家中闲坐,这龙头的帽子该是她还是她的,这龙头的分红也必须分毫不差。”
  
  “这家伙站哪边的?”赵盾小声嘀咕。
  
  “现在,一群人又开始叽叽喳喳了。”叶天语道。
  
  “看来,林大小姐的黑钱比想象中还多。”易风冒出一句。
  
  “你想黑吃黑!...”常飞报以最大的恶意揣测。
  
  “林竺觉说话了。”叶天语继续。
  
  “他说,组织是他大哥一手创办的,风风雨雨这么多年,弟兄们才打拼出现在的局面。如何给大哥报仇才是首要事务,敌人一日不除,兄弟们都没有好日子过。对林莎而言,父仇不共戴天,按理是该接下龙头位子。但有的弟兄说的也有道理,她还是个孩子,组织里的事她插不上手,他这个做叔叔说心里话,即有做龙头的想法,也相信自己的能力。现在下面有人打断···开骂了。”叶天语停顿了一下。
  
  “林竺觉又开始说话了。他说,但是他不能不为长远考虑,敌人既然能动用直升机刺杀他大哥,那么,他自己也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死了,到时候组织就不是简单再换龙头的事情,很可能引起内乱,所以不如现在就把林莎推到龙头的位置,提前历练。即便如此,接下来大家要报仇,也不能让林莎冲在前面,所以打生打死的活儿还是要由他林竺觉来干,万一不幸被流弹打死,林家还有林莎在,组织就散不了。下面开始讨论了。”叶天语轻声又道。
  
  “静下来了,林莎说话了,说她父亲的仇要报,但她当不了,也不会当什么龙头。”叶天语继续复述。
  
  “林竺觉正安抚其他人。他说,各位兄弟都是跟大哥闯天下的人,林莎对他们而言就算是侄女,还是个孩子,所以孩子有时候说话不注意,这些叔叔大伯们都不要介意,毕竟换做谁家的闺女也没经历过这种场面····那帮人都在笑。”天语停了停。
  
  “现在他在对林莎说话。说凡事都要有了头领,做女儿的牵头为父亲报仇,是孝道,更何况这些叔叔伯伯都是跟林莎父亲过命的兄弟。他还说,林莎父亲和这帮长辈最近几年已经收了性子,早些年那些违法乱纪的事都不干了。其实当初那也是因为东华移民的身份,老被美利亚人欺负,这才抱起团来成立了组织。尤其是林芝觉临终前已经开始带领这帮叔叔伯伯们漂白上岸了,开始做正经生意,所以林家才会有那么多合法的公司包括这艘邮轮,而在座的其实都是各公司的股东。”
  
  “好多人正应和林竺觉的话,郑东也说了一句话,肯定了林竺觉的话。”叶天语接着说。
  
  “林竺觉说,知道林莎是个好孩子,让她接下龙头,实际上也是接下她父亲未完的事业,如果说组织原来也走黑道,那接下来就要她继承父亲的遗志,把组织彻底带到正道上来,让大家都过上体面人的生活。林莎越是个好孩子,才越能亲手改造这个组织,而当了龙头,说话就有约束力,谁要敢不听你的,继续不走正道,大家都不会同意,到最后,林莎就不是龙头了,变成带给叔叔伯伯好日子的董事长了。”
  
  “人才,林老二该考律师!”易风由衷赞叹。
  
  以高尚的名义拉人下水,以救赎的名义使人堕落,都要一张好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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