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三十六章 功劳 (第2/2页)
曾布虽是啰嗦,但话术没问题,章越和章衡你们出任知制诰就完全合乎规矩吗?也不见得吧。
章越对李定出任不出任御史其实没有意见。
不次用人?
自己升官就按次序了?没有外任经历,如今不也成了小凤。
身为既得利益者,不可以端起碗来吃肉,放下快子就砸饭碗啊。咱们对朝廷这样不按次序用人,那可是举双手双脚地赞成。
不过这样推举李定为知制诰,章越,章衡就变成软骨头了。
咱们二人的三位前任不惜丢官,也要封还词头,到了咱们一上任便同意了,知制诰的脸都给你们俩丢尽了。
章越与章衡对视一眼,叔侄二人都是心意相通。
章衡道:“李定不授御史,不仅是资历不足,而且他有不孝之名,最要紧的是他因赞同青苗法而超擢授官!”
章衡点明了之所以封还李定的词头,不是因为其他的问题,而是你赞成青苗法授官。
这样给天下官员一个很不好的表率,只要支持青苗法的都能升官,反对青苗法的就丢官,这是破坏了朝廷用官的制度。
曾布又絮絮叨叨地道:“小章舍人,布记得你当初到京后,也是因上疏赞成学校改革,故而得到官家赏识的吧,如今……怎又……”
曾布说了一堆话,反正你章衡也是投机新法升的官,怎么李定不行?
章越道:“升降官员有格,之前李承之因举免役法有功以选人之身不经举削,直改为京官,可见过制诰封还过词头?”
选人改京官要从五名京官手里拿到五份举削,方才可以改京官。
但李承之没有这个流程直接授予京官,此事非常不符合规矩,官家也亲口说,这样的事朕很少为之,但为了你破一次例。
此事发生在李定授予谏官之前,当时宋敏求三位舍人对此没有异议。
可没想到下不为例,往往都变成了下次请继续!
李定也是选人,也是没有经过官员举削,但居然就直授为御史。这换了谁也顶不住啊,不是一个权字可以解释一切的。
曾布一愣,章越说得确实有道理正要说话……
章越道:“我这么说非五十步笑百步,而是一个格字。我们读书人讲经权二字,经是制度,权是权力。李定可以因赞同青苗法不经举削改京官,这是权,但直授为御史则不合于经,此事还请子宣禀告给王参政!”
听章越这一番解释,曾布还要絮叨几句,但章越道:“子宣啊!你是子固的弟弟,我们有旧谊,故而我一直给你留有余地,再说下去就把话就讲透了。”
章越的意思,你李定升官必须讲一个格字,升京官可以,但御史免谈。
把话讲透的意思,若你再下让李定为御史的词头,我照样封还你的词头!
章衡听了章越的话点点头道:“不错,我也是这个意思。”
曾布听了章越的话,也唯有无奈地听从了,然后起身告辞。
曾布回去禀告王安石后,王安石倒是没有意外道:“子宣尽力了便是。”
顿了顿王安石道:“这青苗法我法自计相李清臣(李参),当初我在三司时虽久与他不合,但如今青苗法却行之无疑!”
曾布道:“天下皆不知相公的苦心,青苗法已是推行至天下,据布所知,青苗法在民间极便,之前王广渊陕西实行青苗法至今一年,其中一州散青苗钱五千余贯,每年两限,家至户到,仅计得息钱两千余贯。”
青苗钱说是两分利,但限期是半年,故而年利率其实是百分之四十。
曾布举例陕西一州放青苗钱,用五千贯本钱一年贷给民间两次,得息钱两千余。
曾布道:“若是朝廷真正推广至各州县,每年可得钱数百万贯。而且得到青苗法一半存留,一半再散息,每年皆可加增。”
曾布说了一番青苗法的前景,王安石问道:“地方可有抑配?”
曾布沉默了一会道:“确是难止抑配。”
王安石看了曾布一眼道:“看来真如当初苏轼所谏,朝廷不许抑配,只是一纸空文了。”
青苗法这暴利之下,可想而知地方州县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朝廷不许抑配的话,就是一纸空文。
曾布道:“相公,但朝廷如今已改青苗法,令一等户不得过十五贯,如此不过三贯,五等户不过三百文,纵有抑配又有什么妨碍?”
王安石道:“你说的是,但这是章度之想的办法,他虽反对青苗法,但对青苗法确有功劳!”
说到这里,王安石对曾布道:“如章越之意,改李定为他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