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我要质证 (第2/2页)
这一次三方都是统一的说无异议,随后,何小明便伸手向原告一方。
“请原告方做控辩陈述。”
突然被点到名的王城,还有些慌张和错愕,但他还是着急忙慌的站了起来,讲道。
“我方认为,被告方林远以暴力手段致使我当事人轻伤,其手段残忍,在我方当事人失去反抗能力以后,依旧反复用木凳砸击我当事人脑袋,系故意伤害,审判长可以看一下我们出示的验伤报告,以及林远故意伤害的相关证据。
“被告方相对于我当事人所受的伤害,可以说并不严重,被告方也曾提交过验伤报告,审判长可以两相对比查看,可见当时我方当事人,并无故意伤害的情况,只是出于极端情况下的自卫。”
说完以后,王城便重新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上面,而陪审员也当即在大屏幕上,展示了原告方出示的相关证据
证据当中显示了陈俊江的脑部,在受到暴力击打后,出现了脑震荡和脑溢血的状况,直接导致他本人在医院昏迷了三天左右,其中多次进入到急症室抢救,医生也是费了多道手续,才将他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
按照报告显示,在陈俊江醒来过后,还未完全脱离危险期,他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并发症,而他手脚麻痹的症状,则是持续了一周,他直到一周以后,才能正常行走。
报告中还指出陈俊江的脑部受到了反复且不间断的击打,期间他的手臂和肩膀各处也受了伤。
而林远方的验伤报告,相对于陈俊江来说,则要轻的多,只有小女孩的手骨骨折以及手筋断裂这两处,相较于陈俊江那在生死边缘反复挣扎的报告来说,要轻的多。
而证明林远故意伤害陈俊江的证据,则是陈俊江本人在物管群内催收时,林远谩骂他的话语。
【姓陈的,你别以为我是好欺负的,再欺负人,老子就跟你拼了。】
这验伤报告和证据一出,先质疑的还不是在现场的苏不凡,而是一直在吃瓜的网友们。
【这验伤报告一看就扯的不行,你不如直接说陈俊江已经成脑残了,这样我觉得还可信一点。】
【陈狗就在刚刚还在法庭上哇哇叫呢,我看他是生龙活虎的很,一点伤都没有。】
【这骂他两句就成故意伤害的证据了?我现在说陈俊江狗贼生孩子没屁眼,这算不算是故意伤害了?】
这些在庭外的网友们,虽说都觉得有些不对劲,但却无法说出具体的错处所在。
而在庭上的苏不凡,却是拥有着极其敏锐的法律嗅觉,他挺直了身体,直愣愣的往原告席看了一眼,陈俊江便被这张凶悍的脸,吓得有些冷汗直冒,连忙低下了头。
而苏不凡则是在这一刻发言讲道。
“审判长,我需要对原告的证据进行质证。”
审判长则是伸手讲道。
“好,被告方律师进行质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