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这个世道还是要讲法律的! (第1/2页)
苏律师向来都是倡导文明解决问题的,他总是在告诫自己,这个世道还是要讲法律,要讲程序正义的。
不能学那些江湖侠客,上午遇见个恶人,下午就冲到家里,把他全家给杀了。
那样做就显得整个程序非常的不正规,无非就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而已,而极端显然在苏不凡这里,并不是个什么好东西。
凡是只要走了极端,无论是为善为恶,都会造成不可控的巨大破坏,这也是他选择做一名律师,而非做一名法外狂徒的缘故。
那样快意恩仇,肆意的解决问题,固然能让自我感觉到非常的爽快,这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痕,试问哪个男人没做过这样的梦。
这哪里还需要什么审判,哪里还需要找什么证据,我认为,我看到,我杀你全家,这不就完事了,至于这事的后果,这事的真相,我爽了再说,哪管这些。
在苏不凡看来,这样做无非就是打着正义旗号的社会混子罢了,与任家兄弟之流,根本没有多少的区别。
在话本的故事当中,总是将前因后果掰扯的很清楚,谁是受害者,谁是加害人,谁是好人,谁是坏人,可真实的世界当中,价值会模糊,善人会有污点,同样,恶人有可能没有恶到哪个程度。
人不能放弃对自己理性的运用,转而去用一种虚构的善的信仰,去对其他人进行加害,这和吃大力丸练神功,无甚区别。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复杂,以至于人们总期望用一种简单的思维,简单的想法去解决问题,可是大道至简的含义,总是指你走过了所有的路以后,回归到最朴素的那一条,而非你一开始就走那一条简单的路,容易的路。
但是,凡是路,总归是有规矩在的,比如谁要当面杀人,那就先阻拦,这就是无关善恶的程序了,保护人的生命,这就无关任何辩经的问题了。
先救了再说。
这就是苏不凡越过了他心中的所有思虑,悍然出手的缘故,而他这一下的全盛出手,也是让李长虹感受到何为怪物般的威力。
那庞然书籍砸在他的腰子上,让他只感觉到胸闷气短,整个人都像是喘不过气来,仿佛一只手扼住了他的咽喉,让他再难发出声音。
可他虽然难受之极,却还是没有晕倒,那痛感反而消除了他的狂躁,让他变得足够冷静,他恶狠狠的看向了苏不凡的那一张脸,仿佛择人而食的狼。
那种表情,带着怨毒与发自心底的仇恨,要是换做一个普通人在这里,或许就会被这个表情给忽悠道,会尝试躲避,和不敢直视。
但是苏不凡向来都是比恶人更恶的,如果说李长虹现在像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或者什么的,那苏不凡就是夜叉或是无常,捉鬼拿妖,那是本能。
他只是定定的看了李长虹一眼,那恶鬼虽说眼神怨毒,但还是无法在这气势上站的任何上风。
法警同志们在这时候,已经一拥而上,将李长虹架在当中,在他们的手下,这李长虹完全变成了一个落网之兔,根本就无法再有任何多余的动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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