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汉尼拔!卟啉病! (第1/2页)
古代有一种职业很受人忌讳。
名为刑场行刑官,也就是影视剧中,手握大刀,在犯人脖子上喷一口酒的人。
这些人膀大腰粗,手上有一把子力气。
这一职业又有几种捞外快的方式。
大多数人都是收钱,然后让犯人死的快一点感受不到痛苦,又或是收点力,多砍几次犯人才能砍死。
不过,还有种很少有人知道赚外快的方式,那就是......
“吃人!”
此时,医院中,许生看着眼前的李胜,满脸的认真,他一字一句说道:
“行刑官会将刚死亡的犯人,脖颈处流出的血液留下,专门贩卖给自己的雇主。”
“这种血液被他们看做,是凝聚死刑犯寿命的精华,将其当做药材吃下,可以治疗疾病!”
“除此,还有人心,人肺,以及肾脏!”
“犯人的尸身会在暗处,宛若案板上待宰的猪一样,等候周围人瓜分!”
听到这话,李胜的心顿时就凉了半截。
吃人......
案子已经上升到这个性质了!?
要知道,西国的著名案例,杰夫瑞·莱昂内尔·达莫吃人的案子,至今为止被所有人记住,堪称世界最典型的恶劣案件之一!
哦,杰夫瑞·莱昂内尔·达莫,这个名字可能没多少人清楚,不过他还有个以他为原型创造的名字。
汉尼拔!
眼下,东国出现这种案子......
汗流浃背了。
真正的汗流浃背了!
李胜自己的心都有点虚,他看着手里的文件,有些望眼欲穿。
明明线索有了,距离破案越来越近,但他却有点发抖。
“这......他们是认真的!?”
好半晌,李胜才回过神来,他舔了舔嘴唇,看着许生,呆愣的说道。
“杀人,吃心,真能治病!?”
能吗?
“谁知道呢。”
许生摆摆手,不过他没否定,反而是给李胜抛出几個案例。
他微微一顿,随即开口道:
“50年代左右,有一个患病的东国人,带着刀子,前往了象国讨生活,但身上有严重的心脏病,每日饱受病症折磨且没钱治病,直到有一次他信了一起传闻,选择杀人剖心治病!”
“几年的时间,他活生生杀害八名孩子,将对方的心肝肺掏出吃掉!”
“情节之恶劣,就算是被捕击毙后,对方的尸体也并未火化,而是造成干尸,一直在博物馆展览。”
最恐怖的是什么?
是凶手说这个办法真实有效,每次吃下他的病症都会得到缓解!
“西国的传说,吸血鬼,以及东国传说中的吸血僵尸你应该知道吧。”
“这玩意的原型,是一种得了卟啉病的人,得病的人怕光,怕火,身上皮肤和死人一般苍白,并且对血液有一种近乎痴迷的欲望,有相当一部分患病人会选择杀人,啃食受害者血液!”
朴啉病是真实存在的。
得病吃血,被人发现后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吸血鬼!
吃血有用吗?
还是有用!
“科学并未承认吃内脏这种方法有用,所有人一致认为这是封建迷信,是不好的东西,但是......”
许生将两份文件拿回来。
他默默看着上面的东西。
一个肾衰竭,一个心脏病。
这两种病不算绝症,但对于底层人来说,就是绝症。
为什么?
没钱!
“但李队,别忘了,你觉得,什么人才会相信这种传闻,甚至是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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