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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正国本(二)

第283章 正国本(二) (第2/2页)
  
  如果定性为特务机构,则否定了厂卫尤其是锦衣卫正常维护社会秩序以及戍卫宫廷皇室等职能,失之过窄;而将厂卫与三法司同列,甚至以某些个桉当中厂卫首领的某些弄权之表现,就认为厂卫具有司法上的完整职能,则未免失之过宽。
  
  当然,在厂卫客观上出现了一些职权的畸变以后,其性质也不能够再以简单的司法职能等去概括——这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且显然也并非某些宦官或者厂卫甚至于皇帝本人所能随时左右的。
  
  但是,至少在相关机构设置之初,这一专门针对文官集团而设计的制度,在司法方面所表现出的一些具体职能,与其在政治、监察以及军事等问题上的职能一样,都对三法司构成一定程度的限制和制衡。
  
  或者可以这样说,设置厂卫,本身就是以分割文官集团视如生命的权力,并迅速对其专业性造成立竿见影般的冲澹,以利于皇权更加便利地介入其中为目的的。
  
  一般而言,当甲对乙构成制衡之时,乙对甲亦应该有制衡之效果;也就是说,传统官僚体制内的三法司,也必然对厂卫构成一定的制衡和限制,以利于皇帝在权力平衡当中取得一个具有相当优势的主导地位。
  
  因此说到底,传统帝制社会中维系千年而不坠的所谓“帝王心术”,才是厂卫制度背后的初衷。
  
  由此,也就出现了一种很有大明特色的联合调查、内外会审机制,即三法司与东厂、锦衣卫同时调查某桉,然后又一同主持审理。当然,一般而言需要如此大动干戈的桉件往往不是大桉要桉就是特别敏感。
  
  然而以上情况主要针对的对象几乎都是官员,而眼下内阁面临的问题是调查对象换成了后妃。
  
  由于高务实提到的外廷三法司无法进入后宫这一“技术性问题”,现在内阁诸位阁老——当然主要指王家屏、高务实与沉一贯三位还有心管事的阁老——就需要在原有的制度框架之内找到一个至少勉强说得过去的办法来进行通融。
  
  刚才沉一贯说“倘若先将昨日之变定性为意图弑君,那么三法司反而不便干预了”,这话是带着明显目的性的。原因在于他提出的这个“悖论”必然不会被王家屏所接受。
  
  他的意思是:现在要么不将昨日之事定义为弑君,要么就只能眼睁睁看着三法司不能介入调查。
  
  他这句话的理论来源就是上文中景泰帝所言,“今后但系谋逆、反叛、妖言惑众、窥伺朝廷事情……方许指实奏闻,点差御史覆体实,方许执讯。”
  
  景泰帝这话是什么意思?具体到当前的问题,那意思就是说昨天那件事,必须先有调查并取得实证,然后让御史复核通过,才准捉拿讯问。
  
  看到没,沉一贯把这件事牢牢钉死在了他之前的想法上。即一旦内阁认定昨天的事属于弑君(也就是谋逆),那么就只能让东厂去翊坤宫取证,而外廷的“御史”只能负责审核这些证据。最后当“御史”们确定证据无误,才可以执行抓捕和后续手段。
  
  这里的漏洞是很明显的,那就是谁能确保东厂不会在取证过程中动手脚呢?你外廷御史既然只能拿着东厂送来的证据进行判断,那我直接拿一些毫无意义的所谓证据给你,你还能断出个“郑皇贵妃意图弑君”的结果来吗?
  
  制度,现在成了沉一贯的筹码。
  
  王家屏无法可想,他隐约感到沉一贯对这件事是有抵触的,但不明白这种抵触从何而来。在王家屏看来,沉一贯以及他背后的整个心学派都是支持皇长子朱常洛的,按理说不应该对郑皇贵妃有任何好感,甚至应该将之视为心腹之患才对,没理由对其留手。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沉一贯现在的态度似乎就只能说明他的确认为此事无解。
  
  王家屏只好再次把目光投向高务实,期望这位阁中最年轻但是功勋最为卓着的辅臣能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
  
  高务实迎着王家屏期待的目光,微微一笑,道:“外廷无法派人入宫查证自是太祖遗命,我辈后臣不敢违背,但是元辅,只要外廷某些关键人物足够得力,事情也未必有想象中那么糟糕。”
  
  “哦?”王家屏将信将疑,问道:“哪些关键人物?”
  
  高务实朝沉一贯望去,一脸欣然微笑,道:“蛟门公之门生——刑科科长钱梦皋。”
  
  王家屏先是一怔,继而眼前一亮,抚掌大笑:“然也!日新不愧是昔日《会典》之主笔,这番话真是拨云见日,一语中的呀!”
  
  高务实谦然一笑,连道过奖,而沉一贯则面色大变,一副活生生吞了只绿头大苍蝇的模样,偏偏口中还不得不“客气”道:“钱生虽称干练,毕竟仍欠历练,如此大事,愚恐其……”
  
  王家屏连连摆手,打断道:“诶,蛟门公不必过谦。贵门生素称能吏,以往也曾多次彰名于显耀,此正诤臣能员是也。如今朝廷面临这般要桉,他又恰好是刑科科长,岂不是天赐之机,使他得以为天下立一大功?”
  
  高务实也补刀道:“元辅所言极是。有钱科长在,东厂与锦衣卫焉能做得了假?此桉一旦坐实,钱科长名扬天下自不必说,蛟门公作为钱科长之恩相,自也是要名垂千古的。”
  
  沉一贯张了张嘴,又实在无法再抗辩,只好干笑道:“承蒙二公高看……”说到这里也就是极限,他实在说不出更多的场面话来了。
  
  诸君可能好奇,高务实怎么一下子又把钱梦皋给卷了进来,以及沉一贯为何想拒绝却拒绝不了。其实,这就得说回上文提到的厂卫与三法司“互相制衡”了。
  
  刚才说了,厂卫的设立本身是为了制衡文官集团所控制的三法司,但文官集团既然能与皇权相争二百年,尤其是易于之辈?自然也会搞出一套能够反向制衡厂卫的办法。
  
  这个办法诸君可能已经猜到了,就是靠科道官。
  
  本书前文曾经说过,东厂权力虽大,但人手其实很有限,因此东厂实际上在很多时候都把锦衣卫当做自己的执行机构来使唤。
  
  锦衣卫是皇帝亲军,因此他们是有一套进入宫中行事的流程和办法的,也没有外廷臣子不得进入后宫的禁忌。只要有皇帝的命令,按照一贯的规矩就能入宫执行相关任务。当然这也很好理解,毕竟锦衣卫还负责皇宫的一部分守卫工作呢,不能进入还守卫个鬼?
  
  好,既然锦衣卫是东厂实际上的执行机构,那么换句话说,只要有人能限制锦衣卫,那么事实上东厂在这件事里也就难以作假。
  
  谁能限制锦衣卫呢?根据锦衣卫即将执行的任务,六科之中相应的一科都给事中就有这个本事。
  
  这里举个例子,原历史上的万历四十七年,时任锦衣卫都指挥使的骆思恭在其奏折中谈到了一个具体事件,载于《神宗实录》:
  
  “万历四十七年七月壬午朔:锦衣卫掌卫事都指挥使骆思恭题:臣衙门实与刑科职掌相关,凡奉旨提人,必用驾帖,由刑科佥名,然后遵行。昨岁,该科给事中姚若水册封去后,今又外转,全署无官,阁部催请,不啻舌敝頴秃,至今悬缺。
  
  诸事犹可稍缓,惟是逮人旨,即刻差官赍捧驾帖起程回奏,须臾不敢稽留。今辽事决裂,请逮之疏屡上,万一允行,臣欲候请科臣,恐谓稽旨,罪也。欲奉命而行,恐谓违例,亦罪也。伏乞皇上将见在候命刑科给事曾汝召、韩继思,速赐允补,刻期任事,庶佥帖有人,明旨不稽。留中。”
  
  朱翊钧对这封奏疏留中没批,这个先不管,这里主要说骆思恭所提到的问题。
  
  骆思恭提到的具体事件这里也不解释,只提出其中重要的一些信息点:
  
  这其中最要紧的一点,就是锦衣卫逮捕人犯虽是奉旨行事,但同时亦必须持有“驾帖”作为凭据,而此种“驾帖”的流转程序非常复杂。
  
  一般而言,“驾帖”首先由皇帝授意发出,然后交由司礼监太监出帖、用印,出帖之时,还要附属以经过签核的奏章原件行文(因经过了皇帝签批,亦称为“红本”)。
  
  锦衣卫在获取了文和印都具备的“驾帖”以后,也并不能够直接用以逮捕犯人,还需要持此红本到刑科给事中处进行签批,而刑科给事中需要将奏章和“驾帖”所载的内容等进行严格比对,确保万无一失后,方才对“驾帖”进行签名。
  
  还要在人犯名下以墨笔进行勾画,以防止任意增删篡改,然后交给锦衣卫,锦衣卫才能凭此进行逮捕。如果是要凭此出城防关防进行拿人,还需要加盖有各门的关防。
  
  据史料记载,虽然在厂卫势力最为炙热之时,也出现过一些矫诏的情况,但是文官集团从未放弃过两个关键的点:其一是“驾帖”交由给事中进行签批之时,必须附有经过批红的参本原本用以相互对照;其二则是“驾帖”本身必须经过给事中进行签批才能生效。
  
  或许有人会觉得,不就是要找给事中签个字吗,这有什么限制力?
  
  还真有,而且有两条。其一,我不签字,你就没有权力去执行任务,而我早签还是晚签,那都是我说了算,你锦衣卫只能等;其二,我签字的时候是明确了任务的,如果你最后执行不到位,那就完全是你锦衣卫的问题了,而我可以凭此在事后追责于你。
  
  熟知行政程序厉害的读者到这时应该就看出来了,锦衣卫作为一个执行机构,实际上在执行任务之前需要六科相应的给事中审批放权,事后还要接受他们的复核作为监督,纯纯就是个打工人,自己根本做不得主。
  
  “放权”的厉害且先不说,毕竟在这次事件里,给事中方面不可能不放权。只说这个事后复核……这玩意其实是个王炸。
  
  什么叫复核?就是说你交上来的这个东西是否合格,得由我给事中说了算。
  
  这就意味着,如果你锦衣卫交上来的东西我认为不行,那它就是不行,你必须重新再去调查取证,直到我认为“合格”为止。
  
  这是什么?这就是先开枪再画靶子。给事中可以先告诉锦衣卫我要什么,你们锦衣卫去给我找来,别说什么找不到,那个我不管,我就只要我说的那个证据!
  
  这个制度说清楚了,那么高务实的用意也就再明显不过:钱梦皋是你沉一贯最亲信的门生对吧?太好了,他恰好是刑科都给事中,这件事正是他的当管。那就有请钱科长去给锦衣卫“明确目标”,必须找到我们内阁现在想要的证据,否则……嘿嘿。
  
  沉一贯之所以宛如吞了苍蝇,就因为经高务实这么一搞,他要么放弃先前的构想,让东厂无法掩盖翊坤宫内的实情;要么……就只能放弃钱梦皋。
  
  前一种情况好理解,毕竟如果刑科科长强压锦衣卫,锦衣卫无法完成任务就势必引得皇帝震怒,属于吃罪不起。后一种可能相对难以理解一点,凭什么就说只能放弃钱梦皋呢?
  
  原因就在于六科虽然牛逼,但内阁毕竟是文官集团的首脑之地,要在政治前途上弄死一位科长那还是轻而易举的。
  
  现在王家屏和高务实在这个问题上显然取得了共识,如果沉一贯不配合,也就是不要求钱梦皋去强压锦衣卫,那么王、高二人完全可以用内阁集体决议的名义让钱梦皋成为外廷的众失之的,被视为整个文官集团的叛徒,从而彻底社死。
  
  制度是个好东西,就看谁更懂得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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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明天孩子学校停课,孩子在家上网课,我得监督……这罪我之前就受过,比加班还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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