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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正国本(廿六)“知兵”

第283章 正国本(廿六)“知兵” (第1/2页)
  
  高务实刚说完这句,程文却摇头道:“日新,我虽远不如你知兵,但在这件事上,我却觉得……你恐怕多虑了。”
  
  高务实果然有些诧异,问道:“何以见得?”
  
  程文道:“我原是毫不知兵的,但这几年因为户部总要督办一应军械相关事宜,我倒也从各方听来一些火枪战阵之法。例如南军叶邦荣有次来领三万杆火枪,我便和他谈论过火枪对阵。
  
  按照他的说法来看,这火枪对阵最是笨拙,无非双方摆开阵线,不断抵近,不断对射。双方兵卒无论有多大本事,此时都不得随意施展,只能硬生生与本战线上之同袍一起开枪、一起装药。
  
  至于此战胜负,看得是对战双方谁更能维持军纪,硬顶着对方火力,硬顶着不断伤亡,硬顶着血流成河而将敌军阵线打垮。只要对方现行崩溃,己方自然也就取得了胜利……是否如此?”
  
  高务实点头道:“火枪阵对战火枪阵,大抵便是如此。”
  
  “那就没错了。”程文也点了点头,道:“所以这般作战,比的是军纪,是士气,是火力强弱,是射击速度。但是依我看,如果前面这些都差不多,那么最终比的是谁枪多人多……谁就能赢。”
  
  高务实一怔,心说:这话好像是没错,但又好像是一句正确的废话。你要说双方其他方面水平都差不多,那当然军队人数越多的那一方赢面更大。好比大家都是火枪兵,都是排枪阵,大平原上打决战,我有两万,你才一万,那我理所当然打爆你啊。
  
  但高务实还没来得及表示肯定,程文便笑了起来,道:“虽然我不清楚这火枪为何只能如此蠢蠢的使唤,但假设真是如此,那蒙古人和我大明打火枪战,他们天然就吃了大亏。”
  
  他这么一说,高务实倒马上明白他要说什么了。
  
  果然,程文抬了抬下巴,道:“以往我大明与蒙古人作战最教人烦恼的是什么?无非就是胜无大胜,败则大败。何以如此?自然是因为两条腿跑不过四条腿。
  
  我军战胜,蒙古人调转马头就跑,我军追之不及,甚至连首级都抢不到多少。明明看着打伤打死不少,可最终一清点战果,首级上百的也没几场。
  
  我军战败,那更别提。蒙古军中路铁骑突破、两翼游骑掩杀,我败军四散奔逃却逃无可逃,被人如猫戏老鼠一般虐杀无数,动辄损兵折将数千员,甚至过万也不在少数。
  
  然则察哈尔若改变战法,与我军下马打火枪对战,那他们的骑兵优势便会荡然无存,我军再不复‘胜无大胜,败则大败’之劣势。
  
  与此同时,火枪对阵既然甚是蠢笨,那便如我方才所言,打到最后无非便是拼一个人多枪多……嘿,我还就不信了,察哈尔在这方面能拼得过我大明!”
  
  高务实颇为意外,他还真不知道程文这位纯纯的文官,如今也变得“知兵”起来了,居然能看懂“排队枪毙”这个蠢战术背后的内核。
  
  没错,“排队枪毙”这个战术,只要火枪制造技术差不多,双方训练水平和军纪也没拉开太大差距,那么最终比的还真就是哪一方“人多枪多”,因为这个战术本质上就是个拼消耗的蠢战术。
  
  高务实前世看过不少排队枪毙时代的战争电影、电视,比如米国独立战争时期的某部电影里面,大陆军和英军双方都站的很整齐,互相凶勐对射而不会去躲闪子弹,显得战术极其呆板。
  
  当时评论区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从而有很多疑问,觉得双方的战术为什么不能灵活点,为何不散开或躲避,为什么不卧倒,不挖战壕,就笔直的站在那挨打,这不是找死吗?怎么会有这么蠢笨的战术?这不是电影乱编的吗?
  
  其实,那个年代火枪对射的战争场面是真实的,所以才会被戏称为“排队枪毙”。在滑膛枪排队枪毙的年代,由于前装滑膛枪的命中率低下,一百米距离上你要瞄准某一个人打,打不打得中完全看运气,甚至五十米也不能实现精确射击,就是到了三十米,也未必有断然命中的把握。
  
  因此,当时的战术就是把步兵排列成最紧密的线列阵队形,力求取得最大的火力密度。如此一来,按照概率,即便你打偏了原定的目标,也有可能打中目标旁边的某个倒霉蛋。
  
  这样一来,距离过远的齐射就没什么意义,打飞了或者打进地里的概率太大,所以谁先开火谁吃亏。老练的指挥官一定会要求自家军队尽量靠近敌人才进行第一轮齐射,恨不能把火枪顶在敌人脸上齐射。
  
  而这又是因为滑膛枪的射速非常低,士兵每发射一次之后,再次发射的时间非常漫长。最开始的时候,每打一次需要一两分钟才能再次发射,后来经过多次改进、升级,才慢慢将填药装弹时间一步步压缩。
  
  当然,从另一个方面来说,由于黑火药发射以后产生的烟雾太浓烈,先射击的一方经过几轮射击,基本就被笼罩在烟雾里,完全看不到目标,因此交战时要掌握最关键的、能看清敌人的几轮齐射。
  
  所以,训练有素的一方通常采取的战术,是在忍受大量伤亡的情况下,以整齐的线列阵前进,尽量靠近敌人的阵线,在最近距离开火,力求用三到四轮相对准确的射击打垮敌人的军阵,然后视情况进行刺刀冲锋,就能决定一场战役的胜利。
  
  有人说,那为什么前排不搞个盾牌?这是因为,即使是威力较小的中式火绳枪(鸟铳)的最小弹丸也是14毫米口径的铅弹,而燧发枪则更大很多。
  
  比较着名的两款是龙虾兵的褐贝斯燧发枪,口径是19毫米,而法国人的1777式燧发枪,口径也达到了17.5毫米。在五六十米内,那巨大的动能足以打碎一切单兵使用的盾牌,甚至就连满清八旗那种重型盾车的盾牌,也一样可以打碎。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能打碎的……或许把戚继光搞出来的偏厢车挡板盾牌加厚是可行的,但这对精铁精钢的产量就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且,这样的重型偏厢车在行军、作战地点选择等方面的要求势必会严苛很多,作战适应性肯定大幅降低,可操作性实在不太行。
  
  也有人说,那为什么不给士兵配上板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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