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高正秀,你空有其表 (第1/2页)
吃早饭的时候,李一花的眼睛一直在两个人身上瞟。
把金日天和高正恩闹了个大红脸。
最后还是高正恩没忍住:“妈,你看啥子嘛!”
李一花笑道:“这两天正恩就不要下水了,在家里休息休息,等会日天自己去船厂吧。”
高正恩顿时不乐意,嘴巴撅起,“不,我要和欧巴一起去!再说我都快两个月没有见姐姐了。”
李一花不同意:“不行,你刚受了伤,必须将养两天,回头我买只鸡给你补补。”
高正恩不乐意,嘴巴能挂油壶。
最后还是金日天在她耳边嘀咕了两句,高正恩才勉为其难的留在了家里。
这一幕看的李一花直摇头:“女大不中留啊!”
吃过早餐,留下高正恩在家里看家,金日天和李一花借了一辆自行车前往太宗台。
黑山村在影岛区的西北角,距离太宗台有十几公里,如果坐11路公交车得走两个多小时,这还是走的快,所以没有交通工具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现在半岛的工业体系没有见礼,想要买一辆自行车都得花好多钱买丑国进口的。
一辆普普通通的自行车就要1000원,普通人根本买不起。
不过村里有在大城市工作的亲戚,倒腾了一辆二手自行车。
金日天给了10원,算是租借费。
金日天身高腿长,自从饭量增大以后,身高也窜了好几窜,现在应该有一米七八的样子,骑在车上,一条腿能撑着地。
金日天骑着自行车,后面载着李一花。
五月的阳光并不是很热,骑着车走在乡间小道上,路面坑坑洼洼,能把人的五脏六腑都给颠出来。
路过一个大坑,李一花差点给颠的飞起来。
李一花第一次坐男人的自行车,一开始很别扭,又不好意思抓金日天,只能抓着后座。
金日天说道:“花姨,你抱着我的腰,这样稳当一些,我骑快一点,早去早回!”
活了两辈子,金日天也是第一次骑自行车带女人,而且还是个相当漂亮的女人。
前世的他学会骑自行车的时候,已经流行电动车了,根本没机会带女孩子。
李一花纠结了一会,然后伸出手抓住了金日天衬衫的一角。
虽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可金日天不得不承认,心里面还是有些微妙的。
乡间的道路上不时能碰到渔民,他们不认识金日天,却认识李一花,看到她一脸羞涩的坐在自行车后座上,都跟她打招呼。
李一花也不能装鸵鸟,毕竟抬头不见低头见,人家跟你打招呼,你要是不回应,别人就会认为你瞧不起他,许多矛盾就是这么埋下的。
“一花,去哪里啊?”
“去船厂看正秀!”
“一花,这个小伙子是谁啊?”
“他是正恩的男朋友!”
遇到刨根问底的,李一花就当耳背没听到。
可是那些风言风语还是顺着风飘进了两个人的耳朵里,
“李一花春心萌动了,不守妇道,呸!”
“还说是正恩的男朋友,我看是她自己男人还差不多,你没看那个男人长得,跟黑炭似的,不说话我还以为是非洲来的。”
“唉,一花死了男人,有点歪心思也正常,没有男人的浇灌,再好看的花也会枯萎。”
“春天来了,动物们也开始发情了!”
“我看你也发情了,你个老娘们,是不是看上人家小伙子了?我看那个小伙子人虽然黑,可是身上的肌肉一条一条的,还有那公狗腰,说不定能把你给挑起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