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偷狗案3 (第1/2页)
“根据《炎黄国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像数额是怎么认定的呢?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刘培林顿了顿说:“你这个七千块钱很难办啊!已经达到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刘培林此言一出,娄良当场就吓懵了!
不就偷了点狗嘛?还要判刑?
吓得他哇了一声就哭了出来:“警察同志,我有罪,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饶过我这一次吧,我再也不敢了,我家里还有老婆孩子,这我要是进去了,我可就是妻离子散了,我这辈子可怎么办啊?孩子是无辜的啊。。。。。。”
这一刻,娄良是真的后悔了,要是早知今日,当初打死他也不敢出来偷狗啊!
“也不是没有办法!”刘培林沉默良久说道。
“什么办法?您说,我能做的我肯定都做,求求您了,一定帮帮忙,帮我想个办法!”娄良赶紧渴求的追问道。
那模样,就像是溺水的人终于抓住了一根稻草一样!
求生欲满满!
“咱们公安是人民公安,我们办案讲究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过还有句话叫做法理之外不外乎人情,嗯,你要是能有什么立功的表现,我到也不是不可以从轻发落,要是立功足够大的话,到时候多交点罚金,倒也未必没有办法!”刘培林一本正经的说道。
“立功?怎么立功?警察同志,我举报同伙算不算立功?也不算是同伙,就是也都是偷狗的,个人干个人的,就是一起销赃而已!”娄良赶紧问道。
“这倒也是个办法,你老老实实交代,真要是有收获,到时候我肯定帮你申请立功,到时候能不判尽量不判!”刘培林说了一大堆,其实一句肯定的答复都没有!
但是已经被他吓唬倒了的娄良哪里顾得上这些?
那真的是有什么说什么了!
不一会儿就把自己知道的全都写了出来,就连在哪扒皮,在哪煮肉,都交代得清清楚楚!
看着娄良如此配合的情况下,刘兆成不仅给他买了一碗凉皮,还给他送了两瓶矿泉水,可把他激动坏了!
那感觉,都恨不得给刘兆成磕头了!
娄良又交代了三个同伙,分别叫宋海伟,刘鑫和徐龙,另外收狗的销赃地点也交代出来了,收狗的人姓樊,叫什么不知道,人称老樊,老家是沛城的,据说是祖传煮狗肉的,最早可以追溯到汉朝时期,就是不知道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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