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受虐癖!人形宠物!尸检报告! (第1/2页)
一个问题得到答案,但紧随其后的,是一个崭新的问题。
凶手
是怎么知道死者的存在的!?
“我说的不是杀完人知道的尸体,而是生前。”
徐嚯开口解释着。
“两具尸体创伤都存在目的极其明确的碎尸,对尸体进行重度砍击,这是巧合?”
“那未免太过于巧了。”
众人闻言,均在原地沉默。
确实,如果是随机杀人,那未免太过巧合了。
对方恰好在学校附近,恰好处于老师朝阳加班后下班的时间点,恰好知道附近有个男厕,恰好能套取信任引诱对方进来
同时,还恰好在夜晚时间段,公园没人的情况下,将第二个死者引诱进去。
这太巧合了!
当一个东西,巧合次数过多时,那巧合便不是巧合。
而是必然!
“这不是巧合。”
“学校附近,即便是最近的村民也要五百米的距离,而以厕所为中心,那段时间除了保安方圆五百米不会有人。”
“夜晚十点,公园没了人影,道路上的车辆较少,对方刚好站在监控外,且等到了死者孙玲。”
徐嚯蹲着,伸手怼地,看着惨不忍睹的尸体,沉沉开口。
“这是谋杀,赤裸裸的谋杀!”
第一案发现场,方圆五百米,那就是直径一公里,对方一直待在那臭味熏天的厕所,等到了唯一一个加班下班的老师。
第二案发现场,单单是一个能绕过那个角度的监控,就代表对方必然观察过现场,随即蹲守,这类动作就不是一个随机杀人该有的行为
必然谋杀!
但,话又绕了回来。
谋杀的前提,是.
“谋!”
“谋杀谋杀,谋在前,杀在后。”
“不论是奸杀,还是碎尸,又或是剥皮抽筋,但,总归是要进行‘谋’这一行为。”
徐嚯又找大队长借来笔记本。
他重新点开尸体的档案信息。
“针对个人的‘谋’,首先第一步,就是知道信息!”
“凶手是有杀人目标的,他不是乱杀,从现场来看,死者明显是按照某些特质筛选到最后,所以才出手的。”
说着,他指了指死者的脸。
“也就是外貌。”
“专挑能刺痛自己外貌的人下手?”
李建业眼角一抽。
“这不是心理变态吗”
专门虐自己?
人是具备一种受虐癖好的,这玩意可大可小。
小一点的几乎所有人都具备,如,抠脚的时候喜欢闻一下,感觉有点臭,很上头,然后再闻一下。
大点的.是sm?
不不不,sm还是太小了。
截肢!
有一种人,是会对自己进行截肢的。
器官出问题了?没出问题,很正常,但并不妨碍要截肢。
他们的内心很扭曲,简而言之便是,将自己截肢,四肢全部截掉,随后成为某个人的‘宠物’,在狗盆里放上一些饭菜,吃饭时间就牵着他们,拖着他们吃。
人形宠物!
这是种很病态的心理,他们很享受那种被当做宠物一样呵护的感觉,但如果冒然出现在正常人的面前,闯入三观中,大概率会被震惊的粉碎。
就像钱华刚知道侏儒一般。
“显而易见,对方本身就是个变态。”
徐嚯指了指尸体的大腿处。
周围人语塞。
“再者,对方的审美是没扭曲的,既然是强奸,自然是根据漂亮挑人强奸,只不过这个信息点刚好建立在了刺痛心理的点上。”
徐嚯随口说着。
至于是否专门挑的受虐
也不确定,说实话这类人实在是太多了。
如果截肢癖比较猎奇,没有概念的话。
那就说‘文青少年’吧。
总会有人喜欢看伤感文学,明知道最后会被虐的死去活来,却依旧喜欢看,如果排除掉文笔好吸引人外,这其实也是一种喜爱的癖好。
数量十分庞大,常见于高中生这个群体。
“当然,不论他是受虐也好,还是不受虐,从两具尸体来看,对方是按照外貌来找的人。”
徐嚯打断了众人的思路,将话题引回案件的推理。
“既然是外貌”
“根据两具尸体,两个死者的信息来看,他是从什么地方找到的外貌突出的受害者?”
两具尸体生前并不认识,且生活区域也处于两个地点。
那么,在面前摆着的就只有两个选项。
一,凶手在大街上蹲守,找到目标,随即进行细致的调查,之后再奸杀。
二,对方存在部分人员的档案信息,在档案信息中筛选,随即锚定死者本身!
前者吗?
概率有,但不大。
想找目标,那就得侏儒亲自挑选,即便后续只需要另一人,也就是女人来调查信息,但侏儒总归是会露头的。
而且,这种只需要调查一下有谁查过死者的信息就很简单。李建业负责这一块,他不擅长推理,但查人的手段却很高明,如果真存在逃不过他的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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